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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ject: Cc-hk mailing li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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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Oiwan Lam" <oiwan.lam AT gmail.com>
- To: cc-hk <cc-hk AT lists.ibiblio.org>
- Subject: [Cc-hk] education kit draft
- Date: Tue, 12 Aug 2008 17:45:42 +0800
dear all, i have drafted up the content of the education kit. the objective is to address the potential constituents of cc communities in hk, namely: education, creative and new media/bloggers : how cc can help the development of the sector, more positive aspects and overseas examples. i have initially shared this with peter and ben and would like to open up for a wider circle feedback now.
there are still some missing elements (want to get more quotes from individuals and orgs...) and if you have more good examples for each sector, please also let me know. meanwhile i want to check if the style, content structure is ok for the kit. will rewrite / refine it afterward.
will look for designer for the layout and hopefully have the kit ready by mid sept (or early oct if we are waiting for the competition pos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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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 1: Cover -- 分享我們的創意
(with Hong Kong Creative commons website)
Page 2-3: Table of Content
Page 4-5. 為什麼要分享創意?
過 去幾年,我們都說要把香港打造為亞洲創意之都,然而,創意的泉源來自分享交流,人們的創作靈感,來自歴史、文化與生活,以及人與人的互相學習與交流;要成 為創意城市,我們需要有一個鼓勵分享、開放學習資源的環境。「共享創意」(Creative Commons)這個彈性的授權條款,一方面鼓勵大家尊重創作者的知識產權,另一方面使作者能開放部份權利,使作品可以在自己介定的條件下流通,與其他人 分享,引發無限的創造力。
layout note: http://wiki.creativecommons.org/images/a/a3/Sharing_creative_works_IMG-22.png
Page 6-7. 何謂共享創意授權條款呢?
一直以來,當我們宣稱一件作品的版權時,都是「版權所有」(All rights reserved) ,以這版權出版和發放的作品,意味著非版權持有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複製和流通該作品。
「共享創意」,強調版權的彈性,除了絕對地控制與完全放棄版權兩個極端外,還包含了更多選擇,以下是「共享創意授權條款」所涵蓋的光譜:
1.公共領域
2.引用出處
3.引用出處﹣﹣非商業
4.引用出處﹣﹣不能衍生
5.引用出處﹣﹣以相同方式分享 (layout note: add a spectrum graphic here)
6.引用出處﹣﹣非商業﹣﹣不能衍生 http://creativecommons.org/images/spectrum.png
7.引用出處﹣﹣不能衍生﹣﹣以相同方式分享
8.引用出處﹣﹣非商業﹣﹣以相同方式分享
9.引用出處﹣﹣非商業﹣﹣不能衍生﹣﹣以相同方式分享
引用出處意即:任何人在引用更改作品時,均要標示作者的姓名及作品的來源
非商業意即:該作品的流通,只限於非商業的領域
不能衍生意即:在使用和流通該作品時,不能改作
以相同方式分享意即:任何人使用了該作品,要以同樣的授權方式流通新衍生出來的作品
你只要於作品中,註明一個合適的授權條款,就能在保留部份權利下,流通你的作品。(參考:cchk website)
(layout note: showing icons)
Page 8-9: 教育資源那裡來?
我 們希望香港的教育能更貼近社會,能以生動活潑的教學法提高學生的興活,教師往往要花大量時間尋找教學資源,卻往往因為既有、欠缺彈性的版權條例的限制而感 到困擾。譬如說,在討論時事問題時,也要時刻計算自己能影印多少份文章。版權問題,甚至影響課外活動。一些中學教師就指出,在選擇學生在歌唱和話劇表演的 歌曲和劇本時,他們往往會選擇一些經典的舊歌或莎士比亞劇,因為這不用擔心版權問題,但是這些作品與學生的興趣相距甚遠,較難吸引他們參與。
其實在網上已有不少資源採用了彈性的版權條例,如維基百科和開放源碼課程,這些資源,已被廣泛使用。但到目前為止,香港本地仍未建立以彈性版權條例授權的、針對本地教學用途的開放教學資源,讓教師可以更容易地取得教學材科和分享教學心得。
目前,香港教育城已經開始使用共享創意版權協議,若能有更多媒體、教育、民間團體和本地創作人使用非商業用自由流通的條款,香港將享有更豐富、多元的教育資源。
(圖:黃錢淇廉 (前立法會議員、作家):我希望我的劇作能透過共享創意版權協議中的:「引用出處﹣﹣非商業﹣﹣以相同方式分享」,被翻譯為廣東話,用於教學。)
參考網站:
麻省理工開放源碼課程:http://www.myoops.org/twocw/
(layout note: need wong's photo)
Page 10-11 香港故事從何談起?--獨立電影
一 個導演的誕生,是要經過多番的磨練與嘗試,很多大導演,都是由製作獨立電影開始。可是,製作電影需要很多資源去支持,譬如說,若你要以影像在說一個有歴史 感的香港故事,你就需要一些歴史影像片段;若你希望你的影片,要有令人共鳴的配樂,你就需要一些音樂的資源。然而這些資源,在現有版權的條例下,很難取 得。
影行者(一個本地獨立錄像團體)就指出,他們的錄像很少有主流的音樂,因為購買主流音樂 的版權,會佔去整個生產成本的絕大部份;所以,若他們要公開播放和發行獨立錄像,都要自己製作配樂,有時候他們也會配以國外一些獨立製作並開放版權的音 樂,但因為文化背景不同,會較難引發共鳴。其實,獨立電影製作人可以參考 Archive.org 的做法,把一些影像片段,以非商業的授權條款,建立開放的本地影像資料庫。
(圖:麥海珊(獨立電影導演):香港歴史檔案館存放了大量的歴史影像資料,香港政府可以參考一些國外博物館的做法,把歴史資料數碼化,並以彈性授權的方式開放給市民下載作教育和創作資源。)
參考網站:
Archive.org: http://www.archive.org/details/movies
Powerhouse Museum:http://www.powerhousemuseum.com/
Page 12-13 大家齊唱我的歌!
歌 曲是一種溝通和對話表達的方法,然而,隨著電視、電台等媒體的普及,流行文化變成工業,音樂變成消費品,產權的概念也延伸到音樂上。可是,不是所有的音樂 創作都是為了進入流行文化這個產業,一起玩音樂的朋友,可以在隨意彈奏的過程中,譜出新的樂章自娛;有些朋友則希望可以透過作品,與更多人分享,傳達理 念。
在國外,已有不少音樂製作人會把自己作品或作品中某一部份的混音,以彈性的授權方法,開放給其他人再創作。其實,隨著互聯網帶來的媒體革命,以個人和小社群作為主體的小媒體大量湧現,這些媒體一般無法承擔昂貴的音樂版稅,彈性的版權將更乎合新的溝通和消費模式。
香港本地也有一些獨立樂隊願意把自己的音樂放在網上自由流通,於2002年組成的本地獨立樂隊 Snoblind 就採用了共享創意的授權條款,於網上發行他們的音樂創作,透過條款,他們可以保留部份版權,同時開放流通的權力,亦清楚訂明了其他人使用該作品的界限。
(圖:Snoblind: 我們希望自己的音樂可以在非商業的領域自由流通!)
參考網站:
CCmixter ﹣一個容許大家分享可供 remix 音樂的園地: http://ccmixter.org/
Magnatune ﹣一家以共享創意授權條款發行歌曲的唱片公司: http://www.magnatune.com
Page 14-15 數碼藝術中和創作路上的分工合作
數碼藝術 (digital art) 在過去十年迅速發展,它是一個新的藝術形式,把傳統藝術與科技混合。這些藝術品,包含了一些傳統藝術的成份,如繪畫和攝影,但透過數碼處理,利用軟件工具 使作品產生新的效果。很多數碼藝術創作的意念、資源和受眾,都來自互聯網。因為複製與混合(remix),是數碼藝術的主要元素,而互聯網又是其藝術品流 通的主要空間,所以不少數碼藝術都均支持共享創意的授權條款。此外,由於數碼藝術涉及很多不同媒體形式和科技的元素,它強調分工合作,一件藝術作品,可能 分別需要素描、攝影、混音、三維(3D)技術人員去處理,分享的精神,在這種藝術形式裡就更為重要。
除了數碼藝術外,很多互聯網中的活動,如二次創作,都要利用多媒體的混合(remix)去作為創作資源,共享創意授權中容許衍生的條款,就可以幫助社群去 建立創作資源庫。澳洲的 Digital Fringe 和台灣的數位藝術知識與創作平台,均採用了共享創意的授權條款。
(圖:曾德平(理工大學設計學院講師):我們需要教懂學生如何在尊重別人的創作的同時,分享創意和一起合作)
參考網站:
台灣的數位藝術知識與創作平台:http://www.digiarts.org.tw/
Digital Fringe: http://digitalfringe.com.au/
Page 16-17 博客與新媒體
我 們已經進入每一個人都能成為媒體的年代。透過新的網上內容管理系統,大家可以在幾分鐘內,為自己或一個小群體建立一個網上的新聞發佈平台;大家甚至可以透 過多媒體的工具,製作自己的音像或影像節目。這些新的文化實踐,推破了原來的知識、資訊和文化消費者與生產者的劃分。過去幾年,香港的新媒體迅速發展,除 了論壇外,還有網上電台、民間記者的新聞平台、集體和個人的博客和播客,同樣地,版權問題亦在某程度上困繞這些媒體的發展。
目 前的版權條例,主要針對傳統媒體主管下的文化產業,防止盜用版權作品以圖利,至於私人的領域,則容許自由使用,但互聯網把私人與公共空間打破,博客既可以 是自己的日記,亦可以是公共媒體,社會性軟件朋友網絡的擴散力度和點對點的分享,比起很多公開的網站更具效力。目前,很多本地的網上論壇會轉載主流媒體的 報導作為討論的引子,。。。。。。舊有版權條例在執行上不單遇到困難,更被指侵犯消費者自由使用文化產品的權利,相反,彈性的授權更能回應新媒體產生的張 力。
國外有一些大媒體,如BBC 已經續步把自己的新聞節目檔案開放,在香港很多博客和網上媒體亦開始使用「共享意創授權條款」,讓其他人能轉載、引用他們的內容。
(圖:葉蔭聰(香港獨立媒體網編輯):媒體的影響力是來其流通量,共享創意授權條款(透過轉載)可以幫助新媒體建立更廣泛的讀者群。)
Page 18-19 創意產業
很多人認為「版權所有」是保障創作人和版權持有人最佳的方法,亦是創意產業唯一的選擇。可是,現實裡,創意產業多種多樣,「版權所有」並不是萬應𤫊藥,有時候甚至適得其反。
譬 如說,一個放在互聯網上的廣告,若以「版權所有」的方法出版,會限制了其流通,若採用非商業的授權,大家可以串流到自己的媒體平台,增加廣告的能見度。彈 性版權,亦有助軟件開發,程式員把源碼開放,讓其他人可以改善軟件的程式和增加附加功能,利用群體智慧,使軟件的發展日益千里。
舞台劇的價值,往往在於表演本身,相反劇本的流通越廣,觀眾越期待現場觀看導演和演員的演繹。許多表演性質的創意產業,正循這方向發展,開放部份作品的版權,在非商業的領域贏取觀眾的認同和欣賞,再以作品的其他形式賺取收入。
(圖:莫乃光(香港互聯網協會會長):共享創意授權條款,會為互聯網的發展帶來更多可能,使香港的創意產業更繽紛多元。)
Page 20 Accreditation and publishing details
本小冊子由香港共享創意 (Hong Kong Creative Commons)出版
香港共享創意,是香港大學新聞及媒體研究學院下的一個計劃,這計劃旨於推動共享創意授權協議,希望藉著這套國際性的知識產權管理條款,為市民提供一個法律 和技術上方便、彈性版權條文,使數碼媒體和互聯網上的創意活動,能更蓬勃地發展。我們希望透過計劃把聚合社會上不同的創意領域的力量和資源,如教育、技 術、公民表達等,讓公民記者或攝影師、藝術家或電台唱片騎師、教師、學生或動漫迷都能分享他們的創作。這些實踐,可以在現有法治的框架下,讓更多不同的個 人,參與創作的行列,形成多元和動態的創意社群,從而培植互惠和自由文化的氛圍,提昇香港成為廿一世紀的創意之都。
訪問與內容:獨立媒體(香港)
設計排版:xxxx
版權聲明:本刊物以共享創意授權3.0引用出處條款流通
--
I am writing for:
www.interlocals.net
www.inmediahk.net (chinese)
www.globalvoicesonline.org
there are still some missing elements (want to get more quotes from individuals and orgs...) and if you have more good examples for each sector, please also let me know. meanwhile i want to check if the style, content structure is ok for the kit. will rewrite / refine it afterward.
will look for designer for the layout and hopefully have the kit ready by mid sept (or early oct if we are waiting for the competition pos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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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 1: Cover -- 分享我們的創意
(with Hong Kong Creative commons website)
Page 2-3: Table of Content
Page 4-5. 為什麼要分享創意?
過 去幾年,我們都說要把香港打造為亞洲創意之都,然而,創意的泉源來自分享交流,人們的創作靈感,來自歴史、文化與生活,以及人與人的互相學習與交流;要成 為創意城市,我們需要有一個鼓勵分享、開放學習資源的環境。「共享創意」(Creative Commons)這個彈性的授權條款,一方面鼓勵大家尊重創作者的知識產權,另一方面使作者能開放部份權利,使作品可以在自己介定的條件下流通,與其他人 分享,引發無限的創造力。
layout note: http://wiki.creativecommons.org/images/a/a3/Sharing_creative_works_IMG-22.png
Page 6-7. 何謂共享創意授權條款呢?
一直以來,當我們宣稱一件作品的版權時,都是「版權所有」(All rights reserved) ,以這版權出版和發放的作品,意味著非版權持有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複製和流通該作品。
「共享創意」,強調版權的彈性,除了絕對地控制與完全放棄版權兩個極端外,還包含了更多選擇,以下是「共享創意授權條款」所涵蓋的光譜:
1.公共領域
2.引用出處
3.引用出處﹣﹣非商業
4.引用出處﹣﹣不能衍生
5.引用出處﹣﹣以相同方式分享 (layout note: add a spectrum graphic here)
6.引用出處﹣﹣非商業﹣﹣不能衍生 http://creativecommons.org/images/spectrum.png
7.引用出處﹣﹣不能衍生﹣﹣以相同方式分享
8.引用出處﹣﹣非商業﹣﹣以相同方式分享
9.引用出處﹣﹣非商業﹣﹣不能衍生﹣﹣以相同方式分享
引用出處意即:任何人在引用更改作品時,均要標示作者的姓名及作品的來源
非商業意即:該作品的流通,只限於非商業的領域
不能衍生意即:在使用和流通該作品時,不能改作
以相同方式分享意即:任何人使用了該作品,要以同樣的授權方式流通新衍生出來的作品
你只要於作品中,註明一個合適的授權條款,就能在保留部份權利下,流通你的作品。(參考:cchk website)
(layout note: showing icons)
Page 8-9: 教育資源那裡來?
我 們希望香港的教育能更貼近社會,能以生動活潑的教學法提高學生的興活,教師往往要花大量時間尋找教學資源,卻往往因為既有、欠缺彈性的版權條例的限制而感 到困擾。譬如說,在討論時事問題時,也要時刻計算自己能影印多少份文章。版權問題,甚至影響課外活動。一些中學教師就指出,在選擇學生在歌唱和話劇表演的 歌曲和劇本時,他們往往會選擇一些經典的舊歌或莎士比亞劇,因為這不用擔心版權問題,但是這些作品與學生的興趣相距甚遠,較難吸引他們參與。
其實在網上已有不少資源採用了彈性的版權條例,如維基百科和開放源碼課程,這些資源,已被廣泛使用。但到目前為止,香港本地仍未建立以彈性版權條例授權的、針對本地教學用途的開放教學資源,讓教師可以更容易地取得教學材科和分享教學心得。
目前,香港教育城已經開始使用共享創意版權協議,若能有更多媒體、教育、民間團體和本地創作人使用非商業用自由流通的條款,香港將享有更豐富、多元的教育資源。
(圖:黃錢淇廉 (前立法會議員、作家):我希望我的劇作能透過共享創意版權協議中的:「引用出處﹣﹣非商業﹣﹣以相同方式分享」,被翻譯為廣東話,用於教學。)
參考網站:
麻省理工開放源碼課程:http://www.myoops.org/twocw/
(layout note: need wong's photo)
Page 10-11 香港故事從何談起?--獨立電影
一 個導演的誕生,是要經過多番的磨練與嘗試,很多大導演,都是由製作獨立電影開始。可是,製作電影需要很多資源去支持,譬如說,若你要以影像在說一個有歴史 感的香港故事,你就需要一些歴史影像片段;若你希望你的影片,要有令人共鳴的配樂,你就需要一些音樂的資源。然而這些資源,在現有版權的條例下,很難取 得。
影行者(一個本地獨立錄像團體)就指出,他們的錄像很少有主流的音樂,因為購買主流音樂 的版權,會佔去整個生產成本的絕大部份;所以,若他們要公開播放和發行獨立錄像,都要自己製作配樂,有時候他們也會配以國外一些獨立製作並開放版權的音 樂,但因為文化背景不同,會較難引發共鳴。其實,獨立電影製作人可以參考 Archive.org 的做法,把一些影像片段,以非商業的授權條款,建立開放的本地影像資料庫。
(圖:麥海珊(獨立電影導演):香港歴史檔案館存放了大量的歴史影像資料,香港政府可以參考一些國外博物館的做法,把歴史資料數碼化,並以彈性授權的方式開放給市民下載作教育和創作資源。)
參考網站:
Archive.org: http://www.archive.org/details/movies
Powerhouse Museum:http://www.powerhousemuseum.com/
Page 12-13 大家齊唱我的歌!
歌 曲是一種溝通和對話表達的方法,然而,隨著電視、電台等媒體的普及,流行文化變成工業,音樂變成消費品,產權的概念也延伸到音樂上。可是,不是所有的音樂 創作都是為了進入流行文化這個產業,一起玩音樂的朋友,可以在隨意彈奏的過程中,譜出新的樂章自娛;有些朋友則希望可以透過作品,與更多人分享,傳達理 念。
在國外,已有不少音樂製作人會把自己作品或作品中某一部份的混音,以彈性的授權方法,開放給其他人再創作。其實,隨著互聯網帶來的媒體革命,以個人和小社群作為主體的小媒體大量湧現,這些媒體一般無法承擔昂貴的音樂版稅,彈性的版權將更乎合新的溝通和消費模式。
香港本地也有一些獨立樂隊願意把自己的音樂放在網上自由流通,於2002年組成的本地獨立樂隊 Snoblind 就採用了共享創意的授權條款,於網上發行他們的音樂創作,透過條款,他們可以保留部份版權,同時開放流通的權力,亦清楚訂明了其他人使用該作品的界限。
(圖:Snoblind: 我們希望自己的音樂可以在非商業的領域自由流通!)
參考網站:
CCmixter ﹣一個容許大家分享可供 remix 音樂的園地: http://ccmixter.org/
Magnatune ﹣一家以共享創意授權條款發行歌曲的唱片公司: http://www.magnatune.com
Page 14-15 數碼藝術中和創作路上的分工合作
數碼藝術 (digital art) 在過去十年迅速發展,它是一個新的藝術形式,把傳統藝術與科技混合。這些藝術品,包含了一些傳統藝術的成份,如繪畫和攝影,但透過數碼處理,利用軟件工具 使作品產生新的效果。很多數碼藝術創作的意念、資源和受眾,都來自互聯網。因為複製與混合(remix),是數碼藝術的主要元素,而互聯網又是其藝術品流 通的主要空間,所以不少數碼藝術都均支持共享創意的授權條款。此外,由於數碼藝術涉及很多不同媒體形式和科技的元素,它強調分工合作,一件藝術作品,可能 分別需要素描、攝影、混音、三維(3D)技術人員去處理,分享的精神,在這種藝術形式裡就更為重要。
除了數碼藝術外,很多互聯網中的活動,如二次創作,都要利用多媒體的混合(remix)去作為創作資源,共享創意授權中容許衍生的條款,就可以幫助社群去 建立創作資源庫。澳洲的 Digital Fringe 和台灣的數位藝術知識與創作平台,均採用了共享創意的授權條款。
(圖:曾德平(理工大學設計學院講師):我們需要教懂學生如何在尊重別人的創作的同時,分享創意和一起合作)
參考網站:
台灣的數位藝術知識與創作平台:http://www.digiarts.org.tw/
Digital Fringe: http://digitalfringe.com.au/
Page 16-17 博客與新媒體
我 們已經進入每一個人都能成為媒體的年代。透過新的網上內容管理系統,大家可以在幾分鐘內,為自己或一個小群體建立一個網上的新聞發佈平台;大家甚至可以透 過多媒體的工具,製作自己的音像或影像節目。這些新的文化實踐,推破了原來的知識、資訊和文化消費者與生產者的劃分。過去幾年,香港的新媒體迅速發展,除 了論壇外,還有網上電台、民間記者的新聞平台、集體和個人的博客和播客,同樣地,版權問題亦在某程度上困繞這些媒體的發展。
目 前的版權條例,主要針對傳統媒體主管下的文化產業,防止盜用版權作品以圖利,至於私人的領域,則容許自由使用,但互聯網把私人與公共空間打破,博客既可以 是自己的日記,亦可以是公共媒體,社會性軟件朋友網絡的擴散力度和點對點的分享,比起很多公開的網站更具效力。目前,很多本地的網上論壇會轉載主流媒體的 報導作為討論的引子,。。。。。。舊有版權條例在執行上不單遇到困難,更被指侵犯消費者自由使用文化產品的權利,相反,彈性的授權更能回應新媒體產生的張 力。
國外有一些大媒體,如BBC 已經續步把自己的新聞節目檔案開放,在香港很多博客和網上媒體亦開始使用「共享意創授權條款」,讓其他人能轉載、引用他們的內容。
(圖:葉蔭聰(香港獨立媒體網編輯):媒體的影響力是來其流通量,共享創意授權條款(透過轉載)可以幫助新媒體建立更廣泛的讀者群。)
Page 18-19 創意產業
很多人認為「版權所有」是保障創作人和版權持有人最佳的方法,亦是創意產業唯一的選擇。可是,現實裡,創意產業多種多樣,「版權所有」並不是萬應𤫊藥,有時候甚至適得其反。
譬 如說,一個放在互聯網上的廣告,若以「版權所有」的方法出版,會限制了其流通,若採用非商業的授權,大家可以串流到自己的媒體平台,增加廣告的能見度。彈 性版權,亦有助軟件開發,程式員把源碼開放,讓其他人可以改善軟件的程式和增加附加功能,利用群體智慧,使軟件的發展日益千里。
舞台劇的價值,往往在於表演本身,相反劇本的流通越廣,觀眾越期待現場觀看導演和演員的演繹。許多表演性質的創意產業,正循這方向發展,開放部份作品的版權,在非商業的領域贏取觀眾的認同和欣賞,再以作品的其他形式賺取收入。
(圖:莫乃光(香港互聯網協會會長):共享創意授權條款,會為互聯網的發展帶來更多可能,使香港的創意產業更繽紛多元。)
Page 20 Accreditation and publishing details
本小冊子由香港共享創意 (Hong Kong Creative Commons)出版
香港共享創意,是香港大學新聞及媒體研究學院下的一個計劃,這計劃旨於推動共享創意授權協議,希望藉著這套國際性的知識產權管理條款,為市民提供一個法律 和技術上方便、彈性版權條文,使數碼媒體和互聯網上的創意活動,能更蓬勃地發展。我們希望透過計劃把聚合社會上不同的創意領域的力量和資源,如教育、技 術、公民表達等,讓公民記者或攝影師、藝術家或電台唱片騎師、教師、學生或動漫迷都能分享他們的創作。這些實踐,可以在現有法治的框架下,讓更多不同的個 人,參與創作的行列,形成多元和動態的創意社群,從而培植互惠和自由文化的氛圍,提昇香港成為廿一世紀的創意之都。
訪問與內容:獨立媒體(香港)
設計排版:xxxx
版權聲明:本刊物以共享創意授權3.0引用出處條款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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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am writing for:
www.interlocals.net
www.inmediahk.net (chine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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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hk] education kit draft,
Oiwan Lam, 08/12/2008
- Re: [Cc-hk] education kit draft, Sam Hau, 08/12/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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