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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hk - Re: [Cc-hk] education kit draft

cc-hk AT lists.ibiblio.org

Subject: Cc-hk mailing li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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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ronological Thread  
  • From: "Sam Hau" <samhau83 AT gmail.com>
  • To: "Oiwan Lam" <oiwan.lam AT gmail.com>
  • Cc: cc-hk <cc-hk AT lists.ibiblio.org>
  • Subject: Re: [Cc-hk] education kit draft
  • Date: Wed, 13 Aug 2008 02:41:46 +0800

Hi,

I have spotted one point:

1.公共領域
2.引用出處
3.引用出處﹣﹣非商業
4.引用出處﹣﹣不能衍生
5.引用出處﹣﹣以相同方式分享                 (layout note: add a spectrum graphic here)
6.引用出處﹣﹣非商業﹣﹣不能衍生             
                              http://creativecommons.org/images/spectrum.png
7.引用出處﹣﹣不能衍生﹣﹣以相同方式分享
8.引用出處﹣﹣非商業﹣﹣以相同方式分享
9.引用出處﹣﹣非商業﹣﹣不能衍生﹣﹣以相同方式分享

"No derivatives" and "Share-alike" are not compatible, so I think 7 and 9 should be dropped from the list.

Best,
Sam


On 8/12/08, Oiwan Lam <oiwan.lam AT gmail.com> wrote:
> dear all, i have drafted up the content of the education kit. the objective
> is to address the potential constituents of cc communities in hk, namely:
> education, creative and new media/bloggers : how cc can help the development
> of the sector, more positive aspects and overseas examples. i have initially
> shared this with peter and ben and would like to open up for a wider circle
> feedback now.
>  
> there are still some missing elements (want to get more quotes from
> individuals and orgs...) and if you have more good examples for each sector,
> please also let me know. meanwhile i want to check if the style, content
> structure is ok for the kit. will rewrite / refine it afterward.
>  
> will look for designer for the layout and hopefully have the kit ready by
> mid sept (or early oct if we are waiting for the competition poster...)
>
> ------------------------------------------
>
> Page 1: Cover -- 分享我們的創意
>  (with Hong Kong Creative commons website)
>
> Page 2-3: Table of Content
>
> Page 4-5. 為什麼要分享創意?
>
> 過
> 去幾年,我們都說要把香港打造為亞洲創意之都,然而,創意的泉源來自分享交流,人們的創作靈感,來自歴史、文化與生活,以及人與人的互相學習與交流;要成
> 為創意城市,我們需要有一個鼓勵分享、開放學習資源的環境。「共享創意」(Creative
> Commons)這個彈性的授權條款,一方面鼓勵大家尊重創作者的知識產權,另一方面使作者能開放部份權利,使作品可以在自己介定的條件下流通,與其他人
> 分享,引發無限的創造力。
>
>  layout note:
> http://wiki.creativecommons.org/images/a/a3/Sharing_creative_works_IMG-22.png
>
> Page 6-7. 何謂共享創意授權條款呢?
>  
> 一直以來,當我們宣稱一件作品的版權時,都是「版權所有」(All rights reserved)
> ,以這版權出版和發放的作品,意味著非版權持有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複製和流通該作品。
>
> 「共享創意」,強調版權的彈性,除了絕對地控制與完全放棄版權兩個極端外,還包含了更多選擇,以下是「共享創意授權條款」所涵蓋的光譜:
>
>  1.公共領域
> 2.引用出處
> 3.引用出處﹣﹣非商業
> 4.引用出處﹣﹣不能衍生
> 5.引用出處﹣﹣以相同方式分享                 (layout note: add a spectrum graphic here)
> 6.引用出處﹣﹣非商業﹣﹣不能衍生                                          
> http://creativecommons.org/images/spectrum.png
>  7.引用出處﹣﹣不能衍生﹣﹣以相同方式分享
> 8.引用出處﹣﹣非商業﹣﹣以相同方式分享
> 9.引用出處﹣﹣非商業﹣﹣不能衍生﹣﹣以相同方式分享
>
> 引用出處意即:任何人在引用更改作品時,均要標示作者的姓名及作品的來源
> 非商業意即:該作品的流通,只限於非商業的領域
> 不能衍生意即:在使用和流通該作品時,不能改作
>  以相同方式分享意即:任何人使用了該作品,要以同樣的授權方式流通新衍生出來的作品
>
> 你只要於作品中,註明一個合適的授權條款,就能在保留部份權利下,流通你的作品。(參考:cchk website)
>
> (layout note: showing  icons)
>
> Page 8-9: 教育資源那裡來?
>  
> 我
> 們希望香港的教育能更貼近社會,能以生動活潑的教學法提高學生的興活,教師往往要花大量時間尋找教學資源,卻往往因為既有、欠缺彈性的版權條例的限制而感
> 到困擾。譬如說,在討論時事問題時,也要時刻計算自己能影印多少份文章。版權問題,甚至影響課外活動。一些中學教師就指出,在選擇學生在歌唱和話劇表演的
> 歌曲和劇本時,他們往往會選擇一些經典的舊歌或莎士比亞劇,因為這不用擔心版權問題,但是這些作品與學生的興趣相距甚遠,較難吸引他們參與。
>
> 其實在網上已有不少資源採用了彈性的版權條例,如維基百科和開放源碼課程,這些資源,已被廣泛使用。但到目前為止,香港本地仍未建立以彈性版權條例授權的、針對本地教學用途的開放教學資源,讓教師可以更容易地取得教學材科和分享教學心得。
>  
> 目前,香港教育城已經開始使用共享創意版權協議,若能有更多媒體、教育、民間團體和本地創作人使用非商業用自由流通的條款,香港將享有更豐富、多元的教育資源。
>
> (圖:黃錢淇廉
> (前立法會議員、作家):我希望我的劇作能透過共享創意版權協議中的:「引用出處﹣﹣非商業﹣﹣以相同方式分享」,被翻譯為廣東話,用於教學。)
>
>  參考網站:
> 麻省理工開放源碼課程:http://www.myoops.org/twocw/
>
> (layout note: need wong's photo)
>
> Page 10-11 香港故事從何談起?--獨立電影
>  
> 一
> 個導演的誕生,是要經過多番的磨練與嘗試,很多大導演,都是由製作獨立電影開始。可是,製作電影需要很多資源去支持,譬如說,若你要以影像在說一個有歴史
> 感的香港故事,你就需要一些歴史影像片段;若你希望你的影片,要有令人共鳴的配樂,你就需要一些音樂的資源。然而這些資源,在現有版權的條例下,很難取
> 得。
>
> 影行者(一個本地獨立錄像團體)就指出,他們的錄像很少有主流的音樂,因為購買主流音樂
> 的版權,會佔去整個生產成本的絕大部份;所以,若他們要公開播放和發行獨立錄像,都要自己製作配樂,有時候他們也會配以國外一些獨立製作並開放版權的音
> 樂,但因為文化背景不同,會較難引發共鳴。其實,獨立電影製作人可以參考 Archive.org
> 的做法,把一些影像片段,以非商業的授權條款,建立開放的本地影像資料庫。
>
> (圖:麥海珊(獨立電影導演):香港歴史檔案館存放了大量的歴史影像資料,香港政府可以參考一些國外博物館的做法,把歴史資料數碼化,並以彈性授權的方式開放給市民下載作教育和創作資源。)
>
>  參考網站:
> Archive.org: http://www.archive.org/details/movies
> Powerhouse Museum:http://www.powerhousemuseum.com/
>  
> Page 12-13 大家齊唱我的歌!
>
> 歌
> 曲是一種溝通和對話表達的方法,然而,隨著電視、電台等媒體的普及,流行文化變成工業,音樂變成消費品,產權的概念也延伸到音樂上。可是,不是所有的音樂
> 創作都是為了進入流行文化這個產業,一起玩音樂的朋友,可以在隨意彈奏的過程中,譜出新的樂章自娛;有些朋友則希望可以透過作品,與更多人分享,傳達理
> 念。
>
> 在國外,已有不少音樂製作人會把自己作品或作品中某一部份的混音,以彈性的授權方法,開放給其他人再創作。其實,隨著互聯網帶來的媒體革命,以個人和小社群作為主體的小媒體大量湧現,這些媒體一般無法承擔昂貴的音樂版稅,彈性的版權將更乎合新的溝通和消費模式。
>
> 香港本地也有一些獨立樂隊願意把自己的音樂放在網上自由流通,於2002年組成的本地獨立樂隊 Snoblind
> 就採用了共享創意的授權條款,於網上發行他們的音樂創作,透過條款,他們可以保留部份版權,同時開放流通的權力,亦清楚訂明了其他人使用該作品的界限。
>  
> (圖:Snoblind: 我們希望自己的音樂可以在非商業的領域自由流通!)
>
> 參考網站:
> CCmixter ﹣一個容許大家分享可供 remix 音樂的園地: http://ccmixter.org/
>  Magnatune ﹣一家以共享創意授權條款發行歌曲的唱片公司: http://www.magnatune.com
>
> Page 14-15 數碼藝術中和創作路上的分工合作
>  
>  數碼藝術 (digital art)
> 在過去十年迅速發展,它是一個新的藝術形式,把傳統藝術與科技混合。這些藝術品,包含了一些傳統藝術的成份,如繪畫和攝影,但透過數碼處理,利用軟件工具
> 使作品產生新的效果。很多數碼藝術創作的意念、資源和受眾,都來自互聯網。因為複製與混合(remix),是數碼藝術的主要元素,而互聯網又是其藝術品流
> 通的主要空間,所以不少數碼藝術都均支持共享創意的授權條款。此外,由於數碼藝術涉及很多不同媒體形式和科技的元素,它強調分工合作,一件藝術作品,可能
> 分別需要素描、攝影、混音、三維(3D)技術人員去處理,分享的精神,在這種藝術形式裡就更為重要。
>  
> 除了數碼藝術外,很多互聯網中的活動,如二次創作,都要利用多媒體的混合(remix)去作為創作資源,共享創意授權中容許衍生的條款,就可以幫助社群去
> 建立創作資源庫。澳洲的 Digital Fringe 和台灣的數位藝術知識與創作平台,均採用了共享創意的授權條款。
>  
> (圖:曾德平(理工大學設計學院講師):我們需要教懂學生如何在尊重別人的創作的同時,分享創意和一起合作)
>  
>  參考網站:
>  
>  台灣的數位藝術知識與創作平台:http://www.digiarts.org.tw/
>  Digital Fringe: http://digitalfringe.com.au/
>
> Page 16-17 博客與新媒體
>
> 我
> 們已經進入每一個人都能成為媒體的年代。透過新的網上內容管理系統,大家可以在幾分鐘內,為自己或一個小群體建立一個網上的新聞發佈平台;大家甚至可以透
> 過多媒體的工具,製作自己的音像或影像節目。這些新的文化實踐,推破了原來的知識、資訊和文化消費者與生產者的劃分。過去幾年,香港的新媒體迅速發展,除
> 了論壇外,還有網上電台、民間記者的新聞平台、集體和個人的博客和播客,同樣地,版權問題亦在某程度上困繞這些媒體的發展。
>
> 目
> 前的版權條例,主要針對傳統媒體主管下的文化產業,防止盜用版權作品以圖利,至於私人的領域,則容許自由使用,但互聯網把私人與公共空間打破,博客既可以
> 是自己的日記,亦可以是公共媒體,社會性軟件朋友網絡的擴散力度和點對點的分享,比起很多公開的網站更具效力。目前,很多本地的網上論壇會轉載主流媒體的
> 報導作為討論的引子,。。。。。。舊有版權條例在執行上不單遇到困難,更被指侵犯消費者自由使用文化產品的權利,相反,彈性的授權更能回應新媒體產生的張
> 力。
>
> 國外有一些大媒體,如BBC
> 已經續步把自己的新聞節目檔案開放,在香港很多博客和網上媒體亦開始使用「共享意創授權條款」,讓其他人能轉載、引用他們的內容。
>
> (圖:葉蔭聰(香港獨立媒體網編輯):媒體的影響力是來其流通量,共享創意授權條款(透過轉載)可以幫助新媒體建立更廣泛的讀者群。)
>
>  Page 18-19 創意產業
>
> 很多人認為「版權所有」是保障創作人和版權持有人最佳的方法,亦是創意產業唯一的選擇。可是,現實裡,創意產業多種多樣,「版權所有」並不是萬應𤫊藥,有時候甚至適得其反。
>
> 譬
> 如說,一個放在互聯網上的廣告,若以「版權所有」的方法出版,會限制了其流通,若採用非商業的授權,大家可以串流到自己的媒體平台,增加廣告的能見度。彈
> 性版權,亦有助軟件開發,程式員把源碼開放,讓其他人可以改善軟件的程式和增加附加功能,利用群體智慧,使軟件的發展日益千里。
>
> 舞台劇的價值,往往在於表演本身,相反劇本的流通越廣,觀眾越期待現場觀看導演和演員的演繹。許多表演性質的創意產業,正循這方向發展,開放部份作品的版權,在非商業的領域贏取觀眾的認同和欣賞,再以作品的其他形式賺取收入。
>
>  (圖:莫乃光(香港互聯網協會會長):共享創意授權條款,會為互聯網的發展帶來更多可能,使香港的創意產業更繽紛多元。)
>
>
> Page 20 Accreditation and publishing details
>
> 本小冊子由香港共享創意 (Hong Kong Creative Commons)出版
>  
> 香港共享創意,是香港大學新聞及媒體研究學院下的一個計劃,這計劃旨於推動共享創意授權協議,希望藉著這套國際性的知識產權管理條款,為市民提供一個法律
> 和技術上方便、彈性版權條文,使數碼媒體和互聯網上的創意活動,能更蓬勃地發展。我們希望透過計劃把聚合社會上不同的創意領域的力量和資源,如教育、技
> 術、公民表達等,讓公民記者或攝影師、藝術家或電台唱片騎師、教師、學生或動漫迷都能分享他們的創作。這些實踐,可以在現有法治的框架下,讓更多不同的個
> 人,參與創作的行列,形成多元和動態的創意社群,從而培植互惠和自由文化的氛圍,提昇香港成為廿一世紀的創意之都。
>  
>  
> 訪問與內容:獨立媒體(香港)
> 設計排版:xxxx
>
> 版權聲明:本刊物以共享創意授權3.0引用出處條款流通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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